台军方修改兵役制度,义务役期或将再度缩短
台军方修改兵役制度,义务役期或将再度缩短
台军正逐步裁员,“阿兵哥”义务役役期一缩再缩
环球在线报道,台岛军方作出决定,自明年起,台军士兵服役期限将减少两个月,由现役的1年4个月调整至1年2个月。此外台湾要服兵役台军方修改兵役制度,义务役期或将再度缩短,根据未来志愿兵招募情况,义务兵役期也可能进一步缩短至1年。
东森新闻报道指出,服役人员常言,台湾的兵役制度分为两类,一类是志愿兵,另一类则是不愿服兵役者。然而,所谓的“不愿役”实际上是指义务兵役。自台军实施“精进案”以来,军队规模大幅缩减,义务兵役的服役期限从最初的两年至三年,经过多次调整,目前的标准服役期已缩短至一年四个月。此外,士兵们还可以通过参加军训课程来抵扣部分服役时间。因此,目前大多数士兵的服役期限大约在一年三个月左右。预计明年,义务兵役的期限可能进一步缩短至一年两个月。台湾军方表示,若未来志愿兵招募工作能够顺利实现既定目标,那么在义务兵役的期限上仍存在进一步缩短的可能。
此外,针对340万名后备军人的情况,台岛军方已着手修订退役年龄规定,将现行的40岁上限降至35岁。台军“后备司长”叶宜生指出,目前台军的基本战备人数已能满足战备需求,因此在不影响整体部署的前提下,对后备军人的年龄进行适当调整,台军已对此进行操作,相关案件即将提交台岛“行政院”审批,预计最快明年即可实施。
台湾地区的“兵役法”明确指出,服役于军队是台湾年轻男性的法定责任,所有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均有此义务。陆军服役期限为两年台湾要服兵役,而海军与空军则需服役三年。这一兵役体系起源于1933年6月17日,当时由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兵役法正式确立。兵役法当时明确指出:国民党政权在征兵时实行义务兵役与志愿兵役两种并行制度,对于军官和士官,主要采用志愿兵役,辅以义务兵役进行征召;至于士兵,则主要依靠义务兵役台湾要服兵役,辅以志愿兵役。国民党撤退至台湾后台军方修改兵役制度,义务役期或将再度缩短,大体上继承了这一兵役体系。台湾现行的军队征兵方式包括义务兵役和志愿兵招募,尽管如此,主要采用的是义务兵役制度,而所有涉及兵役管理的事务均由台军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“人力司”全权负责处理。(信息来源:香港中评社)